《反垄断法》对化工行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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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ndustrial-1356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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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937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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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化工业:两巨头地位难以撼动 中小企业获利有待观望
周永芳是江苏雷蒙化工公司的董事长,在江浙一带众多中小化工企业中,他算是搞得不错的。他的企业是生产环保增塑剂产品的,在增塑剂中这是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产品了,一年产值约2亿元,利润上千万元,产品大部分出口。周永芳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企业外部环境不断恶化,周围许多中小企业都关门倒闭了,他的企业虽然不至于倒闭,但开工率也掉到了不足50%,开一半停一半,真是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让他喘不过气来。
保持同样观点的还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胡文瑞,他表示“如果某个行业只是为一个利益集团服务,那是垄断;中石油去年向国家缴税1771亿元,并且还在油价超过45美元之时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一个为国家服务并创造财富的国企,怎么能被当作垄断的反面典型?” 但是,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马林律师却认为这是偷换概念:“所谓国家的利益只是一种抽象的概念。如电信、石油等垄断企业他们有着高额的利润,但却只把很少的一部分返还给消费者。其实只是打着国家利益的大旗去掩盖其本身违背市场合理竞争的本质。” 做大做强 统一对外 硫黄,70%依赖进口,是中国短缺的产品之一,国外卖家出口到中国的硫黄价格竟在两年之内上涨了10倍。还有氯化钾、原油、铁矿石、大豆…… 稀土产品,中国得天独厚的资源,国际市场上90%以上的稀土产自中国,但自1990年以来中国稀土出口量翻了9倍,但价格却下降子55%以上。还有黄磷、焦炭、磷酸盐…… 种种怪象困扰着中国经济:只要是中国短缺的产品进门一多,国际市场价格就涨;反之,中国有优势的、出口多的产品,国际市场价格却不涨反跌。 专家认定的病根:这是因为国内企业数量多、无序竞争的结果。应该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减少企业数量,做大做强企业,统一对外。《反垄断法》正好提供这样的契机,通过保护竞争机制,发展规模经济,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各类企业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做大做强。 但问题是,鉴于中国目前的经济环境和错综复杂的企业依附关系,要通过竞争来淘汰一部分企业,做大做强优势企业,其过程肯定比国家采取宏观调控政策所需的时间要长,付出的代价也要大。对像原油、稀土、磷、焦炭这样重要的资源行业,我们耗费得起吗? 影响之二: 生物能源:期待与传统能源一争高下 “本来陕西省计划在去年10月份就要推广使用甲醇汽油,但现在还没有结果。新能源发展缓慢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标准和配套政策跟不上,与行业巨头不热衷、存在市场垄断不无一定的关系。”陕西长征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景潮说。 渴望通过《反垄断法》与传统能源分切一块蛋糕的新能源,在对《反垄断法》的一片叫好声中,明显感到后劲不足,这源于我国的新能源技术尚未成熟、投资风险大、生产成本高、缺乏相应配套政策等问题。比如为鼓励生物质发电,有关部门对上网电价给予补贴,但规定“发电消耗热量中常规能源超过20%的混燃发电项目不享受补贴电价”。也就是说,只有每年燃烧80%生物质燃料的电厂才可以有补贴。而植物是根据四季生长的,电厂在一年中有80%的燃料来自生物质显然不实际,于是企业袖手旁观,农民放火焚烧秸秆。